共青团南通市委
团通委发〔2018〕25 号
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
开展“诵读学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各局(公司)团(工)委、大中专院校团委、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市青少年大力弘扬和自觉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不断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提升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在广大青少年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当代青少年的精气神,团市委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诵读学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将“诵读学传”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方式,紧密结合当前青少年的思想实际,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全市青少年的人文素养,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培养青少年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进一步坚定青少年的理想信念,增强青少年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社会主义道路的信仰,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诵读学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活动形式
一是“诵”——诵先贤、诵英雄、诵模范。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活动的策划和素材的收集、筛选工作,利用“五一”、“五四”、“十一”等重要纪念日和元旦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通过主题团队会、升旗仪式等时间等组织开展诵读、演讲等活动,也可以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和组织论坛、演讲、诗朗诵、征文、情景剧表演、文艺演出等生动多样的活动形式,创造性地引导广大青少年参与活动。通过歌诵中华民族古今先贤、民族英雄、革命先烈,以及在新中国成立、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增强广大青少年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树立民族自豪感。
二是“读”——读诗文、读名著、读箴言。各级团组织要根据诗文、名著、箴言的思想文化特性以及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与接受程度,精选学习和诵读素材。将学校作为开展“读诗文、读名著、读箴言”活动的主要阵地,充分利用晨读、课前五分钟、团队活动课、自习等时间段组织学生进行阅读。通过组建兴趣小组,举行诵读讲演、竞赛交流、专题讲座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通过阅读经典诗文、名著和箴言,引导青少年在诵读经典中感受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和博大精深,汲取优秀文化的丰富营养,培育青少年的爱国情操、崇高志向、自强人格和诚信品质,引导青少年自觉传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升青少年文化修养。
三是“学”——学历史、学传统、学礼仪。各级团组织要开展历史、传统、礼仪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党史、国史教育读书活动,通过组织报告会、专题讲座、座谈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和讲故事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历史教育和传统礼仪教育,组织观看红色影视作品、寻访革命老前辈、瞻仰革命遗址,参观红色旅游景点、革命博物馆和纪念馆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开展党史国史知识竞赛、演讲、征文、书画、摄影比赛等,让青少年在活动中受到启迪和教育。通过对青少年进行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以及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和培养广大青少年继承革命传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进一步树立实现“中国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是“传”——传文明、传精神、传理想。各级团组织要将“诵读学”活动将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奋斗前行。
三、“诵读学传”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诵读学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诵读学传”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活动的统筹协调。
二是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级团组织要将此项活动与主题队日、团日和党日结合起来,广泛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诵读学传”活动。要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广大青少年乐于参与、易于接受。
三是要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及时宣传报道“诵读学传”活动开展情况,善于整合资源、借力发力,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面,为整个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要注重实效、强化督查。各级团组织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诵读学传”活动的始终,要将“诵读学传”活动与“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要推动活动经常性开展,努力把活动打造成为南通共青团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工作品牌。
各级团组织务必于4月10日前启动此项活动,并将活动计划报送至团市委宣传部。团县(市、区)委全年要举办至少2场“诵读学传”活动,其他各级团组织至少要举办1场“诵读学传”活动。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的经验总结、信息图片和影像资料,团市委将有专人督查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耿婷婷,联系电话:0513-85215975
电子信箱:nttswxc@163.com
共青团南通市委
201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