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8   浏览次数: 1560

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以下简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是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引导当代大学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基层助力乡村振兴、建功成才的一项长期项目。

“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是在原“苏北计划”基础上,增强其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中的作用,在全省范围内升级扩容实施的项目,是西部计划江苏地方项目。现开展2022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招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组织方式与实施规模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审核、考核面试、体检培训等程序,集中选拔不少于1000名志愿者,续签120名左右志愿者,赴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等市基层单位开展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法律服务、青年工作、社会治理等。

三、选拔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通过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体检;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

5月20日前,可登录江苏共青团网(http://www.jiangsugqt.org)的“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不可兼报)。

2.打印报名表

5月18日前,报名学生从“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提交报名材料

1)将《“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交给辅导员,由各学院党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名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可找各学院教务秘书开具);

3)《学院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表(乡村振兴计划)》(附件)。

辅导员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相关事项并做好记录。联系人处由辅导员签字,各学院党组织审核。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者于5月20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一份交校项目办项目办设在校团委(行政楼320办公室)

4.学校审核

校项目办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五、选拔方式及流程

1.校项目办选拔

5月24日前,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考察报名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拔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并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项目办。

2.省项目办选拔

5月底至6月初,省项目办组织集中时段面试,确保完成招募指标。集中时段面试或因特殊情况导致更换面试形式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统一体检

6月上旬,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校项目办组织本校选拔通过的志愿者进行集中体检。

4.公示

6月下旬前,校项目办公布体检通过志愿者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5.录取

6月下旬,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6.审定

确认6月下旬,省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7.培训与派遣

7月下旬,省项目办举办大学生志愿服务集中培训及出征仪式,派遣志愿者赴江苏各市参与志愿服务,并由服务地项目办组织签订服务协议。志愿者到岗前,省项目办为志愿者统一办理保险。

政策支持

1)志愿服务进行时

1.生活补助

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55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社保缴纳

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由服务所在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项目办负责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并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或试点地方承担。缴费基数为其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低于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

3.户籍处理

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4.职务兼任

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5.业务培训

服务期间可参加各级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符合条件的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可参与地方乡村振兴各类专项申报。

6.生活保障

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可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生活补助。

2)志愿服务结束后

1.评选表彰

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2.工龄计算

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计算工龄。

3.考研加分

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公职报考

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5.创业帮扶

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6.就业帮扶

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进行重点帮扶。

七、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要求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相关学生召开一次项目推介会,解答相关问题。



附件下载:学院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表(乡村振兴计划).docx

 

共青团南通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