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校地定向)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7   浏览次数: 10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校地定向)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实施 2022 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的意见》(团苏委联〔20225 号)文件精神,我省每年选派2000 名以上应届大学毕业生赴乡村基层一线开展志愿服务。2023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校地定向专项)可以进一步提高地方服务岗位和高校人才资源的匹配度。

我校2023年校地定向招募岗位为3名,服务地为徐州新沂市

一、参加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招募岗位情况

服务市

服务县(市、区)

服务岗位

服务项目

岗位说明及要求

招募人数

新沂市

港头镇人民政府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青年工作

负责党建带团建、民生实事项目,协助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并配合服务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1

新沂市

港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专员

社会治理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并配合服务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2


三、选拔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通过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体检;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


  1. 报名时间及方式

1.填写报名表

校地定向招募岗位无需在系统报名,凡有意愿参加并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按岗位具体要求,填写《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校地定向报名登记表》(附)。

2.提交报名材料

1)将《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校地定向报名登记表》交给辅导员,报名表由学院分团委书记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名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可找各学院教务秘书开具,加盖学院章);

3)《学院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表(江苏乡村振兴计划)》(附)。

辅导员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相关事项并做好记录。联系人处由辅导员签字,各学院党组织审核。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者于425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一份交校项目办刘老师,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学生服务中心505A


(注意“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系统相互独立,不能兼报上述两个计划的岗位。

校地定向专项未通过者可报名2023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普通批次)。


五、招募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校团委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校地定向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招募通知,鼓励大学生自愿主动报名。

2.资格审查。

校团委原则上按照校地定向招募岗位数与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

3.集中考察面试。

4.公示。面试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校团委网站公示7天。

5.上报名单。校团委要汇总统计通过面试的学生名单,及时报送省项目办。如出现已通过面试且放弃的情况,可从未被校地定向录取且服从调剂的学生中,及时择优递补,确保足额完成校地对接岗位招募指标。


、政策支持

参加“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还享受以下政策:

1.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苏北五市志愿者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55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由服务所在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项目办负责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并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或试点地方承担。缴费基数为其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低于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4.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5.服务期间可参加各级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符合条件的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可参与地方乡村振兴各类专项申报。

6.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可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生活补助。

7.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8.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计算工龄。

9.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11.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12.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3.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进行重点帮扶。

14.省级代招地方志愿者试点项目按照“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标准招录志愿者,纳入“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统一管理,志愿者年度补贴、保障费用由试点地方承担。各地申请省级代招地方志愿者试点项目应将财政所需承担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年度实施规划由相关市项目办提前报省项目办审批。经省项目办审批的省级代招地方志愿者试点项目入选人员,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原有“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共青团南通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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